师委学工〔2014〕3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校学风建设,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严守课堂纪律,勤奋学习、求实创新,根据本学期学校工作部署大会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
校党委黄汉升书记在新学期工作部署大会上指出,学风既是大学精神和文化的集中体现,也是衡量和评价一所大学办学品位、育人环境、社会声誉的重要标志。黄书记强调,要以严格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学生学风建设,才能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
近年来,我校高度重视教风、学风、校风建设,广大同学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在专业学习、创新竞赛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勤奋努力的优良学风。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学风建设中,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如课堂纪律比较松懈,部分同学迟到早退、不专心听讲、玩手机等现象依然存在;学习不刻苦不扎实,部分同学“60分万岁”、在宿舍通宵玩网络游戏等现象依然存在;考风考纪不够端正,部分同学抱有侥幸心理,考试违纪作弊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以严格的教育管理为重点,切实加强学风建设,仍是今后我校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开展“学风建设年”活动
在2014-2015学年开展“学风建设年”活动。各学院根据自身特点,紧紧围绕“创优良学风”的主题,制定本学院“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学风建设年各项工作,创造性开展工作。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老生开学以及每学期末温书迎考等契机,充分利用周末集中教育、主题班会、团日活动等载体,集中加强学风、考风教育,让学风建设要求深入每一个课堂、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宿舍,每一个学生,做到全覆盖、全加强,让创建优良学风、营造优良校风的行动在校园中蔚然成风。
(二)严格贯彻学生课堂“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
要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课堂“十要十不要”宣传教育,做到“课前准备要充分、衣冠整洁不迟到;尊师重教要严记、关闭手机不喧闹;上课听讲要专心、精神饱满不瞌睡;临时有事要请假、遵守纪律不溜号;教学氛围要营造、无关书籍不翻阅;教学互动要积极、敢于提问不被动;学问追思要严谨、学风端正不浮躁;教室公物要爱护、纸屑杂物不乱丢;课堂点名要诚实、诚信考试不作弊;课堂秩序要维护、荣辱是非不混淆。”对违反课堂“十要十不要”的不良行为,要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应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坚持辅导员巡课与联系任课教师制度
各学院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学生班级,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含学生出勤、课堂礼仪、课堂纪律和课堂听课状况)等。要加强与任课老师的交流,了解任课老师对学生学习以及学风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并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评价,实现教学相长。要认真记录巡课情况,在巡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及教务处、学工部等有关部门反馈,并积极协助解决。学工部也将继续执行部(处)干部巡课制度,对学生课堂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督导。
(四)坚持学院和公共课教师联席会议制度
各学院坚持每学期开展一次和公共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外语、体育、军事理论等)教师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学院领导、团委书记、辅导员和公共课教师参加。辅导员坚持每个学期至少两次主动联系公共课教师,交流学生的情况,共同研讨学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
(五)充分发挥“免监考班级”的示范引领作用
要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免监考班级”制度,发动、遴选、培育“免监考班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免监考班级的教育管理,让“免监考班级”在培养、强化全校学生勤奋学习、严谨自律、诚信考试意识等方面起到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潜移默化地推动我校诚信考试良好风气的形成。
(六)充分发挥各类评先评优的激励导向作用
要通过评选“校长特别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创新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等,在学生中营造热爱学习、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隆重举行全校性的“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大力表彰在学习实践、学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学院也应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学院学生表彰大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表彰在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集体和个人,发挥榜样的典型引路功能,在全校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
(七)严肃做好旷课及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处理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课堂纪律管理,对旷课达一定学时的学生,要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试行)》予以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对考试环节的管理,重视考场巡视工作,不仅要以严肃规范的考试环境增强对学生不良动机的约束力,更要对发现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做到“零容忍”,不姑息、不隐瞒,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起,用严格的纪律规范学生。
(八)认真执行家长告知制度和学业预警制度
各学院要重视做好家校联系,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家长告知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将学生的学习优异表现,如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竞赛奖励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业表现,如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等如实告知学生家长。要严格执行学业预警制度,凡学生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超过当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总学分三分之一的,辅导员要及时通过电话直接告知家长,便于家长了解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习帮扶,从而进一步完善多元教育管理体系,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九)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辅导员要通过谈心、巡课、与任课老师交流、查看考试成绩等途径,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及时掌握在学习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名单。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本人共同分析造成学习困难的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学习提高计划,并通过组建学习互助小组、开展“一对一”个别辅导、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会等帮扶措施,切实帮助学习困难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增强学习效果。
(十)扎实推进“两早一晚”活动
要在学生中进一步推进早读、早锻炼、晚自习(简称“两早一晚”)活动,特别要注意在新生中大力倡导并组织实施早读、早锻炼工作,让新生从入学第一天起,就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创新早锻炼的组织和实施的方式,确保行之有效,不流于形式。学校将在部分学院一至三年级学生中进行试点,全面开展早读、早锻炼活动。
(十一)强化第二课堂活动的重要作用
各学院要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团学组织和社团组织,积极开展各种与专业学习、素质提升密切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特别要注意引导学生发挥专长,积极参加各种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新竞赛活动等,不断激发学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和进行创新训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认真落实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办法,并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多参加名家讲坛、学术报告、演讲、辩论、学习经验交流等与学习相关的特色活动,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十二)严格执行学风建设督导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并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的模范带头作用,依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对学生“两早一晚”活动、课堂纪律、学习风气等的督导和检查工作。要认真落实学生考勤、请假、作息等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定期召开学风建设督导情况通报会,及时反馈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影响学风建设的问题,并共同研讨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学风建设的成效。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统一认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学风建设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重要意义,将培育优良学风作为学生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严格规范的日常管理,推动学生学风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各学院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学风建设实际,静心制订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序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持之以恒地推进学风建设。
各学院学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请于2014年10月29日前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7243)。
(三)创新形式,突出实效。各学院在加强学风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不断创新学风教育和管理的内容、途径、方式和方法。要积极依托学院易班网、微博等符合学生接受习惯、受到学生喜爱的新媒体开展学风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要注重工作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四)适时总结,注重宣传。各学院在开展学风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可随时报送学工部。学校将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和报道各学院推进学风建设的成果。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