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彭艳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10

师大学工〔2024〕35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923号)《关于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闽师学工〔202119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已申请 “宝琛创新奖学金”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审核内容

(一)学籍是否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

(二)是否受学校纪律处分;

(三)所修课程是否有成绩不合格;

(四)是否未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

(五)是否被分流淘汰;

(六)是否有其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相关学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复核,确认符合资格的,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符合“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资格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于1025日前交至校助学管理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zxgl@fjnu.edu.cn。对学院复核后上报的符合资格名单,将在学工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老师,22867256

 

附件: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符合“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资格名单汇总表.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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