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忠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次数:38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资助志愿者和资助宣传大使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4]26),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推荐作为“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积极参加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在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资助政策宣传、优秀成长成才事迹传播、助学帮困等方面事迹突出;

3.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2024届毕业生;

4.通过“志愿汇/志愿中国”平台,加入“中国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联盟-福建师范大学”,不含社会组织;

5.经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学生资助志愿者培训并考核合格(参见202475日前学院报送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员名单汇总表》),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6.为本联盟贡献的学生资助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120 个小时 (不包括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所累积的时长;对于在高校资助育人“三行”教育活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者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联盟贡献时长可适当放宽要求);

7.近两年在“志愿中国”平台获得星级评价的志愿者优先推荐。

二、评选程序和推荐办法

()推荐申报 (1021-1025)各学院,在广泛发动、择优筛选的基础上,按申报要求向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推荐申报。

()审核初评 (111日前)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将审核各学院推荐的学生并报送至省助学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评选。

初评推荐名额如下:每个学院推荐优秀志愿者1;

()评选及结果公布

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初选名单进行评选,评选 150名优秀志愿者。对获得“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10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参评表》、《推荐名单汇总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志愿汇信用时长截图;2.个人生活照1张;3.本人参与资助志愿者活动的现场照片2-3张。

四、注意事项

    1.证明材料放置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命名为:姓名+照片;

2.将证明材料文件与汇总表、参评表放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命名为:姓名;

3.请各学院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为:学院顺序+学院名+优秀志愿者材料。

 

附件:

     1.《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参评表》

     2.《推荐名单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1022

       附件1:《学生资助优秀志愿者参评表》.xlsx

       附件2:《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