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丘文福发布时间:2024-10-2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党委:

为增强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助人意识,促进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朋辈辅导技能的提升,营造温暖互助的宿舍氛围,决定举办第十二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24级全体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以及其他年级未参加过培训的心理健康信息员。

二、培训内容:“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朋辈心理辅导”、“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应对技巧”等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

三、培训安排:以学院为单位举办宿舍心理信息员专题培训班。为了达到培训目标,保证培训质量,学工部遴选若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专业心理咨询师成立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讲师团。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根据专题安排(详见附件),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课酬从学工部划拨到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专项经费支付。

四、培训时间:20241026日—1215日。

五、培训目标:

(一)引导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助人意识和心理危机识别能力,营造温暖宿舍,在助人和自助中成长。

(二)引导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掌握朋辈心理辅导的基本理念、方法与技术,掌握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技能,掌握大学生宿舍人际关系问题的纾解与应对技巧。

六、培训要求:

(一)加强思想重视。得力的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队伍对于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促进学生心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做好组织安排。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负责培训组织协调工作,应积极组织安排,确保每位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都接受培训。要提前与讲师团各专题的授课老师联系,协调好授课时间、授课方式、安排好授课地点。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周末安排集中培训,也可以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要在1215日前完成。

(三)及时宣传总结。在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要做好培训总结,并及时做好培训班讲师团教师讲座课酬报销工作。要指导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附件:第十二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讲师团成员.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