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9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日 期 | 工作安排 | 负责单位 |
5月20日 -6月14日 |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按毕业生离校单的要求,交还公物,还清图书,缴清学费,教材费等) | 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
6月7日前 |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学籍卡片、成绩单(含辅修专业成绩单及报名表)、个人证件照片册(与毕业生证书统一底版)交教务处 | 教务处 各学院 |
6月10日 | 学院在智慧就业平台上完成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并提交审核,报送毕业生就业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的报送安排由研工部另行通知 |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
6月12-21日 | 粘贴相关证书照片 | 教务处、各学院 |
6月13日 | 学工处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打印毕业生报到证 | 学工处 研工部 |
6月14日 | 学工处、研工部将毕业生就业名单送保卫处户证室 | 学工处 研工部 保卫处 |
6月14日 之前 |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毕业生纪念册、毕业合影照(各一份)按校档案馆的要求制作后,送交学工处,研究生的送交研工部 | 学工处 研工部 档案馆 各学院 |
6月14日之前 | 各学院做好兵役登记,并将兵役登记相关表格报送至武装部征兵办 | 武装部 各学院 |
6月18日 | 各学院报送“已办理离校手续,可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名单”,到学工处、研工部领取毕业生报到证 |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
6月18-21日 | 领取相关证书 | 教务处 |
6月19日 | 各学院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签转手续(具体以组织部、校团委通知为准) | 组织部、保卫处、校团委 |
6月20日 | 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研工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
6月21日 | 举行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学校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
6月23日 | 全体毕业生离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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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之前 |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档案送交至学工处,研究生档案送交研工部 | 学工处、研工部、各学院 |
各学院报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本科生报送学工处,研究生报送研工部 | 学工处、研工部、各学院 |
学校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