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3〕1号)、《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师大学工〔2020〕25号)和《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4〕33号)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系统量化评分,班级(专业)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和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工作日的上午:8:2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22867247(学生工作处)
22867115(校纪委纪检监察室)
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