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委综〔2019〕18号)精神,经研究,开展校第七届“十佳辅导员”、第五届“十佳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作满两年的我校在岗一线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和学院指标单列。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辅导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素质过硬。履行好《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教育部43号令)、《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师委学工〔2020〕3号)规定的工作职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近2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3.科研能力良好。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定期参与学生工作相关培训讲座和沙龙活动,主动学习、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特点、新途径、新方法。按时完成大学生教育管理论文、辅导员网络微评作品等工作文章的撰写,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研究成果和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文化成果。
4.育人成效显著。能深入学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准确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有效运用易班、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在辅导员队伍中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具有典型性。在近2年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中,学生测评成绩在学院辅导员中排名居前列。
5.近3年已获得校“十佳辅导员”以上个人综合荣誉(含校级十佳辅导员、福建省最美高校辅导员及提名奖、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及提名奖或入围奖等)的,不再参评。
(二)十佳班主任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师德修养,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深受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对师德师风评价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认真完成《福建师范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暂行规定》(闽师委综〔2014〕87号)提出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近2年的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级。近3年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推荐。
3.经常深入学生社区,指导学生开展各类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生涯规划、就业创业等活动,在培育优良学风和班风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的班风好、学风正,团结上进、凝聚力强。
4.关心关爱学生,加强班级党团建设,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和课堂,利用课余时间与学生沟通交流,与所负责班级学生关系融洽。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辅导员、班主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申报表》《福建师范大学“十佳班主任”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依据评选标准对参评辅导员、班主任的实际工作、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可推荐1名“十佳辅导员”和1名“十佳班主任”候选人,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学校对“十佳辅导员”和“十佳班主任”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名单并公布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十佳辅导员”和“十佳班主任”是加强我校育人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
(二)请各学院于12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工部思想科,相关要求如下:
1.《福建师范大学“十佳辅导员”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八份);
2.《福建师范大学“十佳班主任”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八份);
3.《XX学院“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统一打包,并以“XX学院十佳辅导员、班主任评审材料”命名,发送到邮箱xgc@fjnu.edu.cn,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27,联系方式:22867280,联系人:赖书慧、王一舟。
附件3.XX学院“十佳辅导员”“十佳班主任”推荐汇总表.xls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教师工作部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