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杨忠发布时间:2024-12-04浏览次数:10

师大学工〔202444


各学院:

为贯彻执行好国家的资助政策,及时向学生送出温暖与爱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忧解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寒冬送暖”系列关爱行动。

一、资助项目及流程

(一)孤儿学生走访慰问。根据孤儿学生“特别关爱计划”,校院领导走访慰问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发放临时困难生活补助。

各学院结合前期对孤儿(含无人抚养学生)的摸排情况,合理制定走访慰问计划,填写附件1《走访慰问计划表》,于春节前夕完成对孤儿学生走访慰问全覆盖。计划表于12月15日前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旗山校区行政楼23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补助金额可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和《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修订)》(下同),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研专项帮扶。据统计,今年校本部共有267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研究生考试。各学院要特别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考研学生,助力他们安心备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此前,学校采取静默资助方式向103名今年报名研究生考试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考研专项资助(2000元/人)。对未获考研专项资助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考研学生,由学院按照临时困难补助办法,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三)寒假返乡路费补助。为部分路途较远、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提供返乡路费补助,按照省外学生每人400元、省内学生每人2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

1、学生申请:学生于2024年12月8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

2、学院审核:2024年12月15日前,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并打印)、《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乡路费补助发放表》(一式两份,以学院为单位从学工系统导出)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四)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2025届普通全日制脱贫户(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残疾本科毕业学生,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求职、面试等,已获得特别困难学生考研专项资助的本次不再申领。

1、学生申请:学生于2024年12月13日前通过智慧学工系统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定: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并打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24年12月2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五)其他临时困难补助。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根据情况适时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实际需要核定。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将“寒冬送暖”作为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的重要形式抓紧抓实,充分保障这项活动的人员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注意方法,保证隐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严格把握学生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范围,对部分情况特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采取静默资助方式,确保学生隐私信息不泄露。

    (三)认真总结,注重实效。“寒冬送暖”活动是我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落实落地,避免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各学院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注重资助育人实效。


XX学院2024-2025学年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走访慰问计划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