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17-09-11浏览次数:1963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3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2017级新生报到时,学校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在仓山校区5号楼前广场(学生办事大厅门前),旗山校区桂苑6号楼前和南区随园餐厅前分别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点。现场将提供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材料、金融知识教育材料、兼职防诈骗手册和资助工作手册等材料的发放服务,同时将开展抵制“校园贷”,勤工助学报名,金融安全知识咨询、学费咨询等活动。

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各学院在学院迎新点内设立“绿色通道”办理点,将无法及时缴纳学杂费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缓交金额情况,及时登记到《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1)。其中,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以根据学生提供的贷款证明,填写申请缓交学费金额和贷款额度。916日下午5点之前,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的《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交到就近的绿色通道处。

对于没有及时到校报到的新生,请学院主动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对于有资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立即告知资助政策,指定专人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

二、精心组织“特困新生关爱计划”

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校专门实施“特困新生关爱计划”,即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赠送“八个一”工程大礼包:一份国家助学金、一份免费医保、一份500元现金生活补助、一本励志书籍、一个U型枕、一个背包、一个保温杯、一份小联礼物。各学院原则上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916日下午200之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特困新生关爱计划”申请表》(附件2),送到就近“绿色通道”处,下午3:30学院新生辅导员或学生干部将申请学生带至旗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第十会议室参加“爱心大礼包”颁发仪式。

三、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核对工作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的主要方式。新生入学后,请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确认工作,920日之前收集需要高校确认的贷款材料,以年级为单位到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确认。注意四种类型: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登录系统进行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年级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3,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按要求填写后附在封面后。(填写要求:请让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右上角空白处标注学生学号、学费加住宿费总和,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年级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部分省外国家开发银行还需要学生提供纸质盖章材料,详见第4点。2.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登录系统进行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年级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附件4),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高校确认告知书》附在封面后,若有部分同学实在找不到《高校确认告知书》,可暂且不提供该材料。3.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进行批量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年级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附件5),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证明》附在封面后。4.福建省外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确认的方式基本为纸质盖章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年级为单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6),按照封面的顺序,将个贷款学生的需要盖章的贷款材料附在封面后。

需要盖章的贷款材料大致有以下两种类型:

1.生源地贷款银行如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生源地贷款确认函》《高校确认表》等纸质确认材料的,请各学院在相关函件上审核确认贷款学生的学号、专业、年度学费(非学杂费)、年度住宿费、学校账户等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

2.生源地贷款银行并无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的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确认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同学们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7),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公章。

除递交纸质版材料外,以上材料的封面均需将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2017级新生报到后,请各学院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机会,组织新生学习相关资助政策和金融知识安全,增强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四、统筹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认定结束后,各学院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资助原则,合理安排资助项目。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方面,请各学院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贷资金为主,以社会助学金为补充,以国家助学贷款为辅。同时,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五、坚持资助育人,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各学院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可以组建由受助学生组成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爱心服务队,定期开展和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并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记录学生公益活动时数,帮助受助学生完成公益活动时数承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注重物质帮助与精神扶持、能力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资助项目实施等时机,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养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特困新生关爱计划”申请表.docx

     3.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xls

4.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xls

5.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xls

        6.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xls

        7.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