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做好期末和寒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和谐、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期末及寒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风建设,抓好考风考纪教育
(一)强化考前学风建设。本学期于2025年1月11日放假,课程教学于2024年12月27日前结束,第18-19周为集中期末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10日)。温书迎考期间校内暂停各种文娱活动。各学院要落实辅导员“四进两谈一联”工作要求,共同推动形成校院协同、部门联动、师生相促的学风建设新局面。同时,要加强毕业班学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充分发挥导师监督指导作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术规范,独立认真完成论文撰写,严守学术道德底线。
(二)强化考风考纪教育。期末温书迎考开始前,组织全体学生开展考风考纪专项教育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学生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营造诚信考试氛围。组织学生学习《福建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考试违规认定办法》《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中有关考试违纪作弊处分的相关规定,让每一名学生清楚了解考试违纪作弊所对应的处分,消除侥幸心理,引导学生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三)强化考试过程监督。做好巡考和考场秩序维护工作,严守考风考纪红线。辅导员对所带年级学生要做到逢考必巡、逢查必严,强化纪律处分的震慑和教育功能,对违纪作弊行为“零容忍”,不姑息、不隐瞒,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二、加强教育管理,做好思想引领工作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在学生中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禁参加邪教、非法宗教等违法组织,自觉抵制赌博、迷信、非法传教等活动。加强网络新媒体素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新媒体平台,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网络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广泛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与志愿服务,宣传报道多彩校园生活和节假日生活,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积极营造欢乐吉祥、温暖和顺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到影响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在放假前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法纪教育。做好消防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安全用电,同时认真及时做好学生宿舍水电检查。做好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假期出行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做好安全防范,确保人身安全。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理性交流,拒绝造谣传谣。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警惕不明链接和广告,不轻信陌生信息,不转借个人卡证,保护个人数据和信息。做好文明法纪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参与传销、赌博、邪教、非法宗教、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不酗酒滋事,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做好健康教育,加大健康宣传力度,多形式把防控知识传达给每一名学生,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关注特殊学生群体。临近期末、寒假,各学院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特殊心理状况、少数民族等学生情况,主动及时做好政策宣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辅导工作,对特殊学生给予全方位的帮扶,做好家校联动。要持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以积极理性心态从容应对期末考试。引导压力过大、失眠严重、情绪低落等异常心理与行为的学生到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寻求心理咨询,并及时上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科,与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共同做好会商研判。
(四)抓好假期招聘促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充分利用寒假窗口期深入开展“寒假促就业暖心行动”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举办系列专场招聘会、供需对接会、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等活动,做到岗位资源推送不断档、就业创业工作不放松,让毕业生在假期有职可求、有业可就。按照“拓岗位、促对接、优服务、强指导”的要求,持续开展访企拓岗活动,扩展访企范围,深争取更多优质岗位资源,进一步推动供需精准对接。持续开展重点群体帮扶,从经济援助、心理疏导、家校联动等各方面开展结对帮扶,用心用情做好岗位推荐帮扶指导等工作。统筹协调就业实习与教学实习,积极组织毕业生到实习基地企业园区、基层一线参加实习实践、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毕业生熟悉职场环境,了解岗位需求,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能力。
三、加强寒假学生管理服务,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一)持续做好离校返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春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各学院应鼓励全体学生寒假返乡与家人团圆,并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及时错峰返乡过节。在寒假放假前全面摸排学生假期去向,密切家校联动,建立健全离校返乡学生管理台账,逐一确认学生行程情况,对离校返乡学生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在学校返乡路费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再给予必要的补助。
(二)严格落实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个别因特殊原因确需留校过节的学生,应由本人提交申请,经家长签字同意(研究生还需导师签字同意)后报辅导员汇总,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同意后方可留校。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原件由学院负责留存,无需上交。辅导员要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导师为研究生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辅导员要严格落实晚查铺晚点名等制度,精准掌握每一名留校学生在校在宿情况,尤其关注单人留宿的学生情况,确保留校学生健康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寒假。
(三)严格落实假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1月8日前各学院需在智慧学工平台填报辅导员值班安排,同时,做好学生离返校登记,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均应安排学生工作干部在校值班值守,按规定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始终在岗、值班电话始终畅通、值班信息始终及时传递。如遇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紧急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并按照《学生工作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送规定(修订)》要求迅速报送。
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8609;学工部24小时值班电话:88862960;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83465374(仓山校区)、22867110(旗山校区);物业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83597622(仓山校区)、22843222(旗山校区)。
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期末和寒假各项学生工作的统筹安排,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谐、稳定。同时,要认真研究制订2025年学生工作要点,利用寒假时间认真思考和谋划新学期学生工作思路,着力抓牢重点、打造亮点、找准难点、摸清盲点、塑造经典,推动学生工作提质增效,并在2月24日前将2025年学生工作要点报送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