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评优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晶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5544

各学院:

    2016-2017学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闽师学工〔201626号)文件http://stu.fjnu.edu.cn/ac/1b/c6022a109595/page.htm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http://xgxt.fjnu.edu.cn/,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并查看结果。

二、评选截止时间

1.学生端申请结束时间:2017101523:55

2.学院审核结束时间:2017102023:55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应按要求,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奖学金的申报、审核、评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将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上交纸质版一式一份,学院留存另外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办公室(校部办公楼417室)。

四、奖学金发放方式

待奖学金文件印发完毕后(预计在10月底),各学院可凭文件以及制作签章齐全的“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自行前往财务处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奖学金评定,20162017学年受到党团纪或校纪处分(含留校察看未解除的),均取消参评资格。201791日起,按照学校新修订的《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1736号)文件要求,在处分期满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2.学生登陆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后,在左侧“评优评先”栏下,点击“优秀学生奖学金”链接,即可根据条件申请奖学金。

3.辅导员可以根据《奖学金评定操作流程》,生成参评名单,并打开“评优评先->优秀学生奖学金->辅导员奖学金评定管理”模块,点击“审核”按钮,对学生的申请表进行在线审核。

4.学院副书记可打开“院级奖学金评定管理”模块,选择“2016-2017学年”奖学金计划,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进行在线审核,也可以点“批量修改审核状态”进行批量审核。

5.学工处已将奖学金评定的系统操作流程上传到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的“常见问题与解答”,各学院可在系统操作时进行参考。

  

                                         学生工作处

                                       2017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