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7〕38号
各学院党委:
为全面了解把握我校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尽快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及时筛查新生群体中高危人群,发现潜在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将做好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校本部2017级全体新生。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10月9日-10月24日。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请于10月11日前将学生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6326764@qq.com。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于10月20日10:30在行政办公楼第七会议室召开心理普查培训会,请各学院所有2017级新生辅导员准时参加,原则上不能请假。
(二)测查阶段:10月25日下午施测。本次测评试题均为选择题,采用手机测评方式答题,请各学院通知每位同学牢记自己的学号,密码将在测试前告知辅导员。参测学生要携带手机,并确保手机能够上网以及有充足的电量。
(三)数据分析与筛查阶段:10月26日-10月31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对数据进行分析,对存在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分类筛查并建立心理档案。
(四)约谈阶段:11月1日—11月8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对筛查出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进行约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五)辅导阶段:11月9日-12月30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将组织开展“新生成长训练营”系列活动,通过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形式帮助新生健康成长。
三、地点安排
详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心理普查工作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时间长、对准确度要求高,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共同帮助做好本次的普查工作。
(二)本次普查原则上全体新生均须参加。请新生按时到场,积极认真完成测查。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辅导员应详细了解原因,并报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备案。
(三)本次普查选用的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能帮助新生更好地了解自己。请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普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要让新生明确本次普查不作为任何评优评奖的依据,消除学生疑虑,客观填写试题,确保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本次普查结果遵循保密原则,测试结果仅由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保存,以便在需要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心理健康服务。
附件2:学生基本信息表.xls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