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7〕39号
各学院党委:
为发挥朋辈间心理辅导互助作用,共同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拟面向全校学生选聘一批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2015、2016级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2.心理健康,人格完善。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有亲和力。
4.热爱心理学,对心理辅导有浓厚兴趣。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个体朋辈心理辅导、朋辈团体心理辅导。
2.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咨询工作。
三、培养机制
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到旗山校区2个“灵犀小屋”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实践,并通过系统课程、讲座、训练、督导等方式,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朋辈心理辅导技能。
四、遴选方式
通过简历筛选、心理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遴选。
五、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写《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汇总后,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一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425室)。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