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遴选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林斐发布时间:2017-09-30浏览次数:4326

师委学工〔201739

  

各学院党委:

为发挥朋辈间心理辅导互助作用,共同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拟面向全校学生选聘一批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20152016级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2.心理健康,人格完善。

3.富有爱心,乐于助人、有亲和力。

4.热爱心理学,对心理辅导有浓厚兴趣。

二、工作职责

        1.开展个体朋辈心理辅导、朋辈团体心理辅导。

2.协助心理咨询师开展咨询工作。

三、培养机制

学校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安排朋辈心理辅导员到旗山校区2个“灵犀小屋”进行朋辈心理辅导实践,并通过系统课程、讲座、训练、督导等方式,进行系统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朋辈心理辅导技能。

四、遴选方式

通过简历筛选、心理测评、面试等方式进行遴选。

五、报名要求

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并填写《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由各学院统一收齐汇总后,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须加盖学院公章),一并于1015日前报送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425室)。

  

附件1: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报名汇总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