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7〕40号
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校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参考《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组织学生工作干部进行申报。课题负责人可围绕36个选题方向进行申报(其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15个、创新创业、就业指导工作专项课题10个、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易班”建设专项课题5个,定向委托课题6个),不受理选题方向之外的课题申报。
2.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或以辅导员协会核心团队、年级团队组建课题组。近2年内取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相关课题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原则上不再申报。
3.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2),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学院应对其项目和《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和评审。
4.定向委托课题已由学生工作部委托相关学院以周末集中教育课件和讲义的形式开展研究并结题公布。
二、工作安排
1.申报:2017年10月23日前,各申报人将《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 纸质版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提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nu.edu.cn。
2.立项: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对每个立项课题给予1500元经费支持。
3.结题:除定向委托课题外,其他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应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公开发表。各课题申请人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课题研究相关成果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各课题进行结题考核。考核不合格或未能按时结题的不予资助。
三、课题管理要求
1.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课题研究成果里应有课题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负责人或延期结题的,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变更申请书》(详见附件3),并在结题时间前一个月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审批。学工部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
2.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指南附件1.docx
2.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2.docx
3.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变更申请书附件3.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