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校本科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洲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0

师委学工〔20257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闽师学工〔2016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校本科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网址:https://stuportal.fjnu.edu.cn/)进行。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32423:00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202532623:00

(三)学院公示结束时间:202542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做好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相关网址、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于431700前报送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学工部将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各学院及时做好签章齐全的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交到学生管理科,统一交由财务处发放。

(五)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学院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获奖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盖学院章后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辅导员应首先确认自己所带班级类型是否正确,平台根据班级类型及评选比例自动计算各类奖学金名额。

(二)各学院应确保已经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完成了本科毕业班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且公示无异议。平台将根据综测结果,自动生成初始获奖名单。

(三)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1736号)文件要求,在处分期满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四)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