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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辜陈君发布时间:2017-11-02浏览次数:880


师委学工〔201743

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立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支持全校学生工作干部开展工作研究,根据《关于申报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的通知》(师委学工〔201740号)精神,决定对31个课题予以立项。现将立项课题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于20181030日,请各课题负责人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因故未能及时结题者,需在20181030日前填写《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课题变更申请书》,交至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经批准后,最长可延期半年。

二、校本部每个立项课题给予1500元经费资助,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其余课题按照所在单位有关资助规定执行。

三、课题管理和质量评估要求

1.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应在相关专业类CN刊物上公开发表。

2.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课题研究成果里应有课题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的,需由原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学工部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

3.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4. 未能按期完成课题研究的,该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学生教育管理研究课题。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立项课题名单

     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教育管理立项课题的通知附件.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7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