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免生奖学金”申报工作,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推免生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闽师研〔2017〕4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以推免生身份被我校接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组织实施
(一)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推免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下称《申请审批表》)。各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月8日前,将《福建师范大学推免生奖学金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和《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以纸质的形式交至研工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gzb@fjnu.edu.cn。
(二)学校对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三、注意事项
(一)推免生奖学金8000元/人,于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二)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从取得录取资格到本奖金发放期间若有违纪行为,取消本奖学金资格。
联系人:卢老师,22867422。
附件: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