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先评优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顺昌发布时间:2019-10-11浏览次数:2404

各学院:

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研究生班集体和优秀研究生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研2014〕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研究生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且入学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以非全日制模式培养和推迟毕业的研究生除外)

研究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20172018级研究生班级。

二、组织实施

(一)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在全体研究生、辅导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确定候选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名单(名额分配详见附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111日前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三好研究生、三好研究生标兵审批表(纸质一式二份);

2.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纸质一式二份);

3.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审批表(纸质一式一份);

4.申请“先进研究生班集体”、“三好研究生标兵”还应提交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5.福建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二)校研究生会应根据评选的名额和条件,在全体研究生会干部、研究生会主席团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审核,确定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对各培养单位校研究生会推荐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本年度研究生先进个人与先进班集体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和发放荣誉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在上一学年学校精神文件建设表现优秀的集体和个人,学院可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闽师委综〔201817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配套奖励。在2019学习共同体立项活动中,以班级为单位申报获得立项,并认真实施的研究生班级在本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研究生评优工作涉及面广,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大力宣传,认真组织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评审,宁缺毋滥。对推荐出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报送电子版材料时,请打包压缩后,以“【研究生】XX学院评优评先材料”命名,发送到学生工作部邮箱xgc@fjnu.edu.cn 。联系人:杨顺昌22867436

(四)相关表格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018-2019学年研究生评优评先名额分配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