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师委研〔2019〕13号)、《关于公布2019年研究生暑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的通知》(师委研〔2019〕23号)要求,现将对13个立项项目进行结项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给予报销相关费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要求
每个实践团队需提交材料包括:实践成果报告一份(4000~6000字左右)、团队成员个人心得体会(每人2000字左右)以及20张具有代表性的清晰图片、5分钟左右的视频资料。
二、报销票据要求
报销仅限于参与实践活动项目研究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往返实践地与本校区间的交通费、外出实践期间的住宿费和购买外出意外保险费用。报销总额不超过立项时确定的资助金额。报销标准按《福建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报销票据需按照财务报账原始票据粘贴单要求格式粘贴好后提交(发票背面需两人签字),无城市间交通票据和无住宿费票据的,需补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有关情况说明表。上述表格均可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票据按照要求整理后,于10月15-16日将报销材料拿到行政楼612室,由相关工作人员审核、处理。报销材料每个项目一袋,在封面上写明票据的数量、内容以及报销款项收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开户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优秀项目评审
学校将邀请评委根据结项材料评选出10个优秀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视情况给予每个项目500~2000元奖励,发放“十佳研究生创新实践团队”证书。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10月23日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gzb@fjnu.edu.cn,邮件请注明“2019年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结项”,纸质版结项材料(A4双面打印,一个项目装订成一册),交至行政楼612室。
联系人:杨顺昌 13400539246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