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笔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3-01-30浏览次数:1981

根据《2023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27日(星期二)9001100。(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

(二)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立诚楼,考场号详见考生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可于202321日开始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打印准考证。

二、参加笔试注意事项

(一)考试前

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备考期间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二)入校时

考试当日入校人数众多,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上午8:00前)到达考点,进入考点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做好身份证、准考证核验,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考试。

考生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西南门(学府南路协和学院广场旁)“考试专用通道”进入,其他校门均不对考生开放。考点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随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福建师范大学在校生,可凭身份证、准考证,在校内从立诚楼1号门进入考场。

(三)进入考场

考生在哨声响后进入考场,进入考室时,摘除口罩并放在考室外“废弃口罩存放处”,佩戴由监考人员分发的新口罩,出具身份证和准考证接受监考人员的核验。考试全程要严格佩戴口罩。

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经驻点医务人员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室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到备用考室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请考生服从考点安排。

(四)考试结束后

考生在考试结束哨声响后,停止作答,等候监考人员收卷。带好随身物品,安静、有序经“考试专用通道”离场,不得聚集、喧哗。校外考生尽快离校,不得在校园内逗留。

三、其他事项

(一)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规定,不得于27日(不含)前进入学校考点熟悉路线。

(二)入校时务必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个别考生身份证遗失,请提前至公安局或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其他应遵守的考场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29日,面试时间初定2023210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行程。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审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联系人:赖老师(校学生工作部),联系电话:0591-22867280;陈老师(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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