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正洲发布时间:2025-04-14浏览次数:10

师委学工〔2025〕11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研〔20188号),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以下均简称为“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届优秀毕业生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网址https://stuportal.fjnu.edu.cn/  )进行。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418

(二)学院审核时间:即日起至423

(三)学院公示结束时间:429

三、评选要求

(一)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具体详见附件)。各学院名额分配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学科专业学生的具体情况,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各学院评选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相关网址、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于4301200前报送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学院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获奖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盖学院章后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凡在推荐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学院推荐候选人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应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本科生评选文件中提及“优秀毕业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指的是大学四年的体测总成绩须合格。

(三)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闽师学工〔20188号)第三条第(二)点第5小点推荐的基层优毕,指标单列,于学生到岗服务后另行发文表彰,本次不予推荐。若学生本身同时符合第三条第(二)点其他条件,可参与本次评选(计入附表名额)。

(四)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414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

序号

学院

本科生名额

研究生名额

1

教师教育学院

50

12

2

教育学院

39

10

3

心理学院

25

15

4

经济学院

79

31

5

法学院

41

19

6

马克思主义学院

18

36

7

文学院

77

48

8

外国语学院

49

22

9

传播学院

52

21

10

社会历史学院

41

42

11

文化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

54

18

12

体育科学学院

75

29

13

音乐学院

41

18

14

美术学院

48

16

15

数学与统计学院

57

15

16

计算机与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88

28

17

物理与能源学院

61

12

18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83

22

19

化学与材料学院

69

61

20

环境与资源学院

29

16

21

地理科学学院

50

50

22

生命科学学院

38

31

23

海外教育学院

31

4

24

海峡柔性电子学院

0

10

25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0

3

合计

1195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