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23〕6号
各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学风建设“四项行动”的通知》(师委学工〔2022〕6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风建设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风建设特色项目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时间
2023年2月—2023年12月
二、申报对象
各学院可以学院、年级、专业等为单位进行申报。
三、立项内容
特色项目应立足学科专业等具体实际,重点围绕课程学习、考研升学、科技创新、就业创业以及考风考纪等内容进行探索和实践。具体可体现为在学习氛围营造、学习能力提升、学习习惯养成、学习资源支持等方面所采取的特色做法、所形成的特色模式、所建设的特色资源等。项目原则上要已实施一段时间,或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创新性和可持续性、可推广性、可复制性强。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申报
各学院在充分设计论证的基础上,自选方向、自定主题,填报《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学风建设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并于2023年3月14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每个学院可申报2个项目。
(二)部门审批
学生工作部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与主题相关度、创新程度、实践力度、成效体现程度等,择优确定3-5个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00元活动经费支持,同时确定5-10个一般项目,每个项目给予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并向全校公布立项结果。
(三)项目开展
获得立项的团队,需根据申报书中提出的立项构想,认真开展富有特色的学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需重点突出学风育人导向,活动主题、活动内容需与学风建设内涵相契合,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宣传,提升活动关注度和影响力,形成优良学风。
(四)项目总结
各立项团队在项目完成后,应认真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及经验成效,撰写形成学风建设特色项目总结材料(不少于3000字),并附相应支撑材料。学生工作部将汇编成册进行交流分享。(具体报送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以上需要报送的立项和项目总结材料等均需同步报送电子版,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jnuxiaolian@163.com(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学风建设立项或总结材料)。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活动组织和引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风建设特色项目立项活动的指导,进一步统筹整合学风建设优质资源,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力争学风建设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共同营造浓厚的学风氛围。
(二)重视活动特色和创新。各学院要将立项活动的开展与打造学院思政工作品牌亮点结合起来,围绕学科专业特点及学生成长成才的实际需求,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形成既凸显学院专业特色,又具有可持续性、可推广性、可复制性的品牌项目。要将学风建设特色项目建设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学风建设进社区、进公寓、进宿舍。
(三)注重活动总结和提升。各学院要注重对立项活动的总结提炼,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开展活动宣传,对项目进行过程中的不足及时反思改进,力求突出学风建设总体成效。
各学院相关典型经验做法可随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学生工作部将充分利用《学生工作简报》(交流版),以及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小联、易班等平台,积极宣传和报道各学院学风建设优秀案例。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3年学风建设特色项目立项申报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