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让校园更美丽”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林炜发布时间:2023-03-11浏览次数:1479

师大学工〔2023〕1号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建设,在全校学生中进一步强化文明交通、安全骑行意识,优化校园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文明交通让校园更美丽”专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3月—6月。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校园文明交通大讨论”活动

各学院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交流会等形式,以宿舍、班级、年级、专业等为单位,组织学生围绕“文明交通让校园更美丽”主题,针对如何有效清理校园“僵尸车”“无主车”、电动车身份管理、文明安全骑行车辆、有序规范停车充电等具体问题(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组织学生开展大讨论活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要加强对大讨论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参与讨论学生的覆盖面和代表性。辅导员、班主任等要深入所带学生年级、班级、宿舍,共同参与讨论。讨论要避免不切实际、泛泛而谈,要通过讨论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文明安全交通对校园、自身和他人安全的重要性,并聚焦不文明、不安全行为(如不戴安全头盔、逆行、单手骑行和载人等)、不自觉行为(如占道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等),以及校园电动自行车治理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思路举措和具体办法。

实施时间:20233月。请各学院于43日前,将“校园文明交通大讨论”活动情况小结(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邮箱:fjnuxiaolian@163.com

(二)开展“校园文明交通金点子”征集活动

学生工作部开通“校园文明交通金点子”征集渠道,请各学院积极发动学生集思广益,针对校园交通乱象、交通安全隐患、校园电动车管理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金点子”,在“提建议、找思路”中主动参与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共同为校园文明交通献计献策。学生工作部将会同宣传部(文明办)、保卫处,对学生提交的计策进行遴选论证,对能有效解决校园交通安全及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问题的“金点子”,予以采纳实施,向提出建议的学生颁发“文明交通金点子”证明,并在活动结束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文表彰。

请各学院积极发动学生提出意见建议。学生可在学生工作部“树人在线”官方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校园文明交通金点子”建议表》(具体详见附件4),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邮箱:fjnuxiaolian@163.com,或联系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QQ3464922160进行提交。

实施时间:202335月。

(三)开展“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

学生工作部将委托相关学院制作“文明交通我先行”专题教育课件资料。请各学院面向全体学生,集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安全骑行专项教育,以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丰富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园交通规则,规范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以实际行动共同创建文明校园。同时,学生工作部将联合保卫处,在部门官方微信平台设立“校园文明交通放大镜”专栏,以“随手拍”等方式,加大力度宣传学生中文明交通、安全骑行的典型,并曝光不文明、不安全的校园交通现象,形成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创文明有礼、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实施时间:20233月—6月。“校园文明交通放大镜”专栏投稿邮箱:fjnuxiaolian@163.com

三、具体要求

(一)强化引导,凝聚共识。各学院要将开展本次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列入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重点,从维护学生安全和校园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统筹,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群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力量,又要引导学生集中聚焦文明交通、安全骑行等校园交通治理的实际问题,更好凝聚学生共识,共同抵制不文明、不安全的交通行为,为学校开展校园交通治理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认识基础。

(二)结合实际,创新形式。要注重活动载体形式内容等的创新,多运用案例典型,以及现场实地教育等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吸引力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先进学生群体的榜样作用,带头积极主动参与大讨论及“金点子”征集等活动。要将本次活动与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教育进社区、进公寓、进宿舍。

(三)注重宣传,总结提升。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各级媒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共同营造全员参与、群策群力推进校园文明交通建设的浓厚氛围,做到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意识到位、自觉行为到位。要做好活动的总结提升,确保专题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4.“校园文明交通金点子”建议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