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关于做好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志敏发布时间:2023-03-14浏览次数:2751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17〕36号)文件,我校设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现将2023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脱贫户(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残疾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一)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二)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并发放补助金。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打印)。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三)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

(四)3月24日前,请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旗山校区行政办公楼235室,仓山校区26号楼306室)。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方式:22867247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