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师学工〔2017〕50号
福建师范大学关于表彰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决定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闽师学工〔2011〕30号)要求,经评审并公示,决定授予教育学院2015级小学教育四班等46个班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金钰珍等34位同学“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邱容等564位同学“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授予邹蝶等992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表彰。
附件:1.2016-2017学年先进班集体名单
2.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标兵名单
3.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名单
4.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