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德诚助学金”是由德诚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分五年每年20万元,设立的师范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毕业实习”专项助学金。为做好2017-2018学年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师范专业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名(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金额每人1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师范专业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参加学校安排的毕业实习活动者;
2.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父母务农,有两名子女同时在接受非义务教育且家庭经济负担较重者;
(2)父母务农或父母一方暂时失业,且家庭成员中有残疾或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者;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家庭财产损失严重者;
(4)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5)父母或兄弟姐妹有长期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较重者;
(6)烈士、优抚家庭子女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
(7)农村五保户或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生活不节俭,有铺张浪费行为者;
3.因故中途退学、休学者;
4.故意隐瞒或虚报家庭经济收入者;
5.上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数少于10小时者。
三、申请及审批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德诚慈善基金会审定→学校发放。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部(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一)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德诚助学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评审。
(二)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德诚慈善基金会审定。
(三)名单确定后,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奖助学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福建省内(除厦门)建行储蓄卡或存折。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德诚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再打印);
2.《福建师范大学德诚助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3.学院“德诚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学院盖章)。
(二)时间地点
12月22日前,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112,仓山校区5号楼118)。
附件:2017-2018学年“德诚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