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师大学校办〔2016〕10号)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批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并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四)学习成绩优良。
(五)综合素质强,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担任一年以上相关学生干部经历(指各级学生会正副主席,校、院、年级两委正、副部长,班长或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正、副会长,以及由学校相关工作部门指导的其他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部长、副部长等)。
(六)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二、选聘岗位及要求
学院 | 需求数 | 联系方式 | 工作地点 |
教育学部 | 3 | 22867290,杜老师 | 旗山校区 |
经济学院 | 1 | 22867935,许老师 | 旗山校区 |
文学院 | 3 | 87312725,张老师 | 仓山校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22868237,朱老师 | 旗山校区 |
社会历史学院 | 2 | 22867879,巫老师 | 旗山校区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83466089,蔡老师 | 仓山校区 |
外国语学院 | 1 | 83430252,黄老师 | 仓山校区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22868266,彭老师 | 旗山校区 |
数学与信息学院 | 4 | 22868112,游老师 | 旗山校区 |
物理与能源学院 | 1 | 22868136,华老师 | 旗山校区 |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2 | 22868155,詹老师 | 旗山校区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22868172,章老师 | 旗山校区 |
地理科学学院 | 2 | 22868225,刘老师 | (待定)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22868219,陈老师 | 旗山校区 |
海外教育学院 | 2 | 22868316,涂老师 | 旗山校区 |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6日前自行向各用人学院报名。报名须征得导师与所在学院同意。
(二)资格审查:各用人学院根据选聘方案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名单并及时公布。
(三)面试考核:各用人学院按照岗位要求,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面试考核,并提出拟录用人选。面试考核具体方式和内容由各用人学院自行确定,详见学院通知。
(四)公示:拟录用人选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于12月18日前将姓名,性别,在读学院、年级、专业等信息报学生工作部统一进行公示。联系人:杨顺昌 22867280。
(五)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公布选聘结果,并颁发聘用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本批次兼职辅导员聘期至2020年8月。
2.兼职辅导员的工作职责要求、管理考核、表彰奖励及待遇等按照师大学校办〔2016〕10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如果相关文件有变化,以最新文件政策为准,不再另文通知。
3.兼职辅导员原则上不带自己所在学院的研究生。
4.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的面试和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