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工〔2021〕18号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工〔2020〕24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学校批准,决定减免陈正秀等696位同学2020-2021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总额为人民币205.278万元。现将2020-2021学年减免学费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1日
师大学工〔2021〕18号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工〔2020〕24号)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复核并公示,学校批准,决定减免陈正秀等696位同学2020-2021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减免总额为人民币205.278万元。现将2020-2021学年减免学费学生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减免学费学生名单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