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骨干心理咨询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师委学工〔2019〕51号),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现将心理咨询督导师、骨干心理咨询师和储备心理咨询师人才培养计划名单公布如下。
一、心理咨询督导师
心理学院 张本钰
学生工作部(处) 林 斐
二、骨干心理咨询师
法学院 梁 莹
旅游学院 朱银娇
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詹明瑛
学生工作部(处) 丘文福
三、储备心理咨询师
数学与信息学院 忻海然
心理咨询督导师、骨干心理咨询师和储备心理咨询师培养周期为三年,时间从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心理咨询督导师培训培养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1.2万元;骨干心理咨询师培训培养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储备心理咨询师培训培养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6千元。以上经费主要包含培训、会务、督导费用,由校师资培养经费支出,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支持。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帮助或协助培育对象,解决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培养对象要严格对照培养任务,履行协议职责,达到培养目标。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