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现将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拟立项50 项,由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研究会每项资助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人应为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2.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已主持、正在主持国家、省(厅)级(含子课题)及以上科研项目;
(2)申请人2025年度有正在评审的国家、省部级(含子课题)项目;
(3)由于主观原因被撤销项目或项目成果鉴定未获通过者。
三、立项程序
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学工处将根据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参评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须提交《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项目申报书》和申报清单(见附件)。申报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27,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包发送至xgcsxk@163.com,主题署“学院+2025年度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辅导员专项)申报材料”,逾期不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申请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报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以及我省事业发展需求,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联系人:赖书慧,电话:0591-22867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