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舟,女,中共预备党员,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本科生。曾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委员会执行主席、2021级马克思主义理论团支部书记。曾获校一等、校三等奖学金,被评为校三好学生标兵、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学生干部等;论文五次入选专业学术论坛,其中一篇荣获全国优秀论文一等奖,一篇荣获本硕博论坛全国三等奖,一篇荣获全国优秀奖; 理论文章获2023年全省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成果三等奖;现已被推免到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攻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