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评选规则,学校对“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进行初评,遴选出20名进入现场评选候选人及10名“入围奖”候选人。现就“现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3年5月31日下午14:30
二、评选地点
索莱达楼一楼报告厅
三、评选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评选方案
(一)评分方案
现场评选分为视频展示和现场演讲两个环节。视频介绍时间不超过2分钟,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校将组织专家对20位初评人选进行现场评分。
1.视频展示分(20分):评委对候选人个人介绍的视频进行评分;
2.演讲表现分(3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内容、主题思想进行评分;
3.演讲内容分(5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事迹和感染力进行打分。
(二)活动组织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做好候选学生展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候选学生的演讲视频拍摄和演讲内容表达进行深入指导,全面展现我校受助学生最美风采。
2.抓住机会,做好宣传。请各学院将此次活动作为学生接受励志教育的机会,安排1名辅导员带队组织受助学生现场观看学生励志先锋人物评选,并于14:00之前入场完毕。
五、表彰奖励
现场评选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10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提名奖”10名,并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