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校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浏览次数:16

师大学工〔2025〕27号

各学院: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现将2024-2025学年校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均通过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网址:https://stuportal.fjnu.edu.cn/  )进行。操作指南详见树人在线网站下载中心(网址:https://stu.fjnu.edu.cn/5761/list.htm)。

二、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11

(二)学院审核结束时间:1017

(三)学院公示结束时间:1024

三、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要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相关网页截图、公告栏照片、公示无异议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于102712:00报送学生管理科备案。

(三)学工部将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对各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各学院及时做好签章齐全的奖学金发放表和经费开支申请单,交到学生管理科,统一交由财务处发放。

(五)学校公布正式名单后,学院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导出获奖学生的《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本科)》,盖学院章后一份报送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一份放入学生档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辅导员应确认自己所带班级类型是否正确,平台根据班级类型及评选比例自动计算各类奖学金名额。人数较少的班级,请联系技术人员手动设置名额。

(二)各学院应确保已经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完成了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并且公示无异议。同时要先导入体测成绩,平台将根据综测结果和体测成绩,自动生成初始获奖名单。获奖名单生成后学生才能进行申请。

(三)如学生满足校长特别奖学金评选条件,应同时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中申请。各学院要按照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标准,做好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初审工作。

(四)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要求,在处分期满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五)联系人:学生管理科朱老师,联系电话:22867243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