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工〔2025〕28号
为做好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更好激励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2022级博士研究生、2023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9〕23号)文件要求,申请学业奖学金;
(二)2024级博士研究生,2024级、2025级硕士研究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闽师学工〔2024〕1号)文件要求,申请学业奖学金;
(三)2025级博士研究生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9〕23号)、《关于修订〈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部分条款内容的通知》(闽师学工〔2021〕19号)文件要求,申请宝琛创新奖学金。
二、指标分配
具体详见《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指标分配表》(附件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须按各等级比例严格执行。根据教民厅〔2015〕5号文件精神,学院在开展奖助学金评定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研究生的特殊性,予以适当倾斜。
三、组织实施
各学院组织做好本学院相关奖学金的申报、审核、汇总等工作。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由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负责评选。
(一)学生申报
1.2025级博士研究生填写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2025级硕士研究生填写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2025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3.其他年级研究生填写并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二)学院审核、公示
各学院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10月17日前将名单和《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公告栏(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将名单导入至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提交初审名单。
智慧学工一站式平台操作指南详见树人在线网站下载中心,网址:https://stu.fjnu.edu.cn/5761/list.htm。
(三)学院报送材料
学院公示无异议且在智慧学工提交名单后,于10月27日12:00前报送以下材料:
1.将2025级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初审名单(附件5)(仅宝琛奖)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xgl@fjnu.edu.cn。
2.将其他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3、附件4)和初审名单(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邮箱:fjnuxiaolian@163.com。
3.将公示相关网页截图、公告栏照片和公示无异议说明、初审名单(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419室。
4.归档材料另行通知。
(四)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五)奖学金、证书发放
各学院根据学工部通知,到行政楼419室领取由学校办公室加盖学校公章后的研究生奖学金证书,并发放给获奖研究生本人。奖学金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评选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未参加校规校纪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三)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在申请前需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的说明,说明需提交学院评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
(四)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审核参评研究生资格和成果等问题,因核实不力或成果不实等问题被学校核查出的,相应名额和金额由学校收回,不再递补。
(五)奖学金将直接划入获奖研究生个人建行卡。各学院要提醒督促获奖研究生正确管理和使用好奖学金,发挥好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六)联系人
1.博士研究生新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彭老师,22867241。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朱老师,22867243。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