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精神,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让勤工助学活动成为“助困、扶志、锻炼、成才”的重要方式,现将第二学期相关单位助理招募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岗位要求(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和自身学习、工作实际,于3月19日前填写并打印《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情况登记表》(附件2),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将表格交到至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办公室(旗山校区榕苑生活区百草园食堂3楼,联系电话:22867252);仓山校区学生交到仓山校区5号楼学生办事大厅,联系电话:83961131)。
二、参加面试
根据相关单位公布的面试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三、公布名单
面试结束后,学生工作部(处)网站树人在线网站公布聘用学生名单。
四、有关待遇
按照学校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标准给予350元/月的劳务补贴。
附件:1.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一览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