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学生学习生活保障力度,确保学生返校前的学习生活平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5号)精神,我校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及相关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生物质补助工作
(一)补助范围
因疫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补助对象和金额
1.经学院摸排核实确认后,现居住湖北省的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补贴在线学习流量费100元。
2.经学院摸排核实确认后,现居住湖北省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3.经学院摸排核实,学校审核确认后,因疫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
4.经学院摸排核实确认后,家庭成员中被确诊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5.对湖北省之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由学院负责摸排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后请将补助发放表电子版同时发送一份到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邮箱zxgl@fjnu.edu.cn进行备案。
(三)补助程序
请各学院仔细摸排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对确属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第2、第3项学生,组织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附件1);对家庭成员中被确诊的第4项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组织填写《福建师范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对第1项现居住湖北省的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组织填写《湖北省学生在线学习流量补贴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上学生名单,经学院审定核实后,将电子版发送至zxgl@fjnu.edu.cn邮箱(相关事宜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林子鸿,电话:22867256)。
(四)报送要求
属于第1、2、3项的,请于2月24日下午15:00前报到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林子鸿老师处;属于第4项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均可报送,对暂时无法提供完整材料的,按“先申请,后补充”的方式予以办理。
二、做好学生精神支持工作
(一)推送我校原创艺术作品
请各学院推送我校原创艺术作品,增强学生归属感。
(二)推送方式
相关作品上传到百度网盘,学生凭提取码下载观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nQrqV7nJsLTTF8EeE8w4g,网盘提取码请到辅导员群查看)。
(三)推送内容
1.诗词类:(共3首)
(1)文学院-《逆行记——致敬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
(2)文学院-《七律·战疫情》
(3)社会历史学院-《予你,唯以春暖花开》
2.视频类:(共5部)
(1)传播学院-朗诵《致敬 逆行者的背影》
(2)传播学院-朗诵《火神山礼赞》
(3)社会历史学院-各民族方言祈福《与子同袍,荆楚雄起!》
(4)社会历史学院-《武汉,加油!》
(5)体育科学学院-《八段锦》
3.美术类:(共3幅)
(1)美术学院 徐文鹏 油画 《武汉加油》
(2)美术学院 郑 翌 丙烯画 《一线的他们》
(3)美术学院 王 菁 书法 《归》
4.设计类:(共4幅)
(1)美术学院 廖晨巍 板绘 《手捧的希望》
(2)美术学院 余城城 海报 《同呼吸,共命运》
(3)教育学部-嘟嘟防疫漫画2张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把工作做细落实,详细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采取措施,加强资助宣传和人文关怀力度,让学生充分感受到学校的关心,同时加大对学生的心理支持和精神激励,帮助学生共度难关。
附件:1.疫情防控期间困难补助信息登记表.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