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关于开展2021年“同心·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闽联〔2021〕55号)、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关于推荐2021-2022学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工作的通知》,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并公示,校学生工作处复核,推荐卢慧珊等10位同学为2021-2022学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3日
监督电话:监察处(22867122,jw@fjnu.edu.cn);
学工处(22867247,zxgl@fjnu.edu.cn)
附件:
2021-2022学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推荐名单.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