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5185

各学院(学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2021级新生(含研究生)报到时,学校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在仓山校区校训石旁广场、旗山校区桂苑16号楼前分别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点。现场将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业务咨询服务,并开展资助政策、兼职防诈骗知识、金融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

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请各学院在本学院迎新点内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点,协助无法缴纳学费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办理缓交学费登记手续,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绿色通道”学生汇总表》(附件1,其中贷款金额和申请缓交金额由学生自行提供)。9月7日(下周二)下午5点之前,将已报到新生的《福建师范大学“绿色通道”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学校助学管理科邮箱:zxgl@fjnu.edu.cn。

对于未及时报到的新生,请学院主动取得联系并了解情况。如学生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入学,应及时宣传学校资助政策,鼓励他们先办理入学手续,并指定专人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

负责人:谢志敏老师。

二、开展特困新生关爱计划

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校专门实施四“暖”特困新生关爱计划,即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制定十个“一”工程企划,赠送“关爱新生大礼包”:一个筑梦书包、一份防疫健康包、一本励志书籍、一份现金生活红包、一份社会助学金、一个助学U盘、一个勤工助学岗位、一张学校地图、一次爱心实践活动、一份免费医保。原则上各学院推荐1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代表,于9月6日下午4:00之前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特困新生关爱计划”申请表》(附件2),纸质申请表送到所在校区“绿色通道”点,电子版发送到学校助学管理科邮箱:zxgl@fjnu.edu.cn。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于9月7日上午9:00前将申请学生带至旗山校区行政楼二楼第十会议室(学生办事大厅隔壁)参加“关爱新生大礼包”颁发仪式,仪式将于10:00正式举行。

负责人:张立老师。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核对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研究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的主要方式。新生入学后,请各学院组织贷款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的登记确认工作,9月10日(下周五)之前以年级为单位填写各家银行的确认信息汇总表、收齐个人贷款材料,将汇总表和个人贷款材料的纸质版送至资助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助学管理科邮箱:zxgl@fjnu.edu.cn。贷款材料需注意五种类型:

(一)国家开发银行

需高校系统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汇总表:《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3)

2.个人贷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每张证明右上角空白处需标注学生学号、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并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将个人材料附在汇总表后面。)

3.特殊情况:部分省外国家开发银行还需要学生提供纸质盖章材料,详见第4点。

(二)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

需高校系统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汇总表:《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附件4)

2.个人贷款材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将个人材料附在汇总表后面。若有部分同学找不到个人贷款材料,可暂不提供。)

(三)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需高校系统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汇总表:《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附件5)

2.个人贷款材料:《贷款受理证明》。证明下载方式,贷款同学可登录“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合同资料——发送至邮箱(请记住页面下方的邮箱地址),打开邮箱,打印2021-2022年贷款受理证明。(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将个人材料附在汇总表后面。)

(四)福建省外银行

一般需要高校进行纸质盖章确认,如需盖章,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6)

2.个人贷款材料:银行给出的需高校盖章的材料。(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将个人材料附在汇总表后面。)

3.需盖章的贷款材料大致有以下两种类型:

1)生源地贷款银行如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生源地贷款确认函》《高校确认表》等纸质确认材料的,请各学院在相关函件上审核确认贷款学生的学号、专业、年度学费(非学杂费)、年度住宿费、学校账户等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

2)生源地贷款银行未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所在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确认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同学们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7),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公章。

(五)放弃贷款

因家庭经济改善等原因,暑期已成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入校后不再需要贷款的同学,需与银行沟通放弃贷款事宜并提供以下材料:

1.汇总表:《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放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的汇总名单》(附件8)。

2.个人贷款放弃声明(模板详见附件9,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将个人材料附在汇总表后面。)

新生报到后,请各学院利用新生入学教育的机会,组织新生学习相关资助政策和金融知识安全,增强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负责人:李琼老师。

四、统筹安排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根据福建省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精神和《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师大学工〔2020〕25号)文件,请各学院按照新文件开展新一轮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本年度,本科老生先行开展新一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受助老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0)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交,学院复印一份留底,相关证明材料请写上姓名和学号,如有些证明材料是复印件,请加盖公章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9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资助管理科归档。本科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将组织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束后,各学院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资助原则,合理安排资助项目。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方面,请各学院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学校奖、助、贷资金为主,以社会助学金为补充,以国家助学贷款为辅。同时,对烈士和优抚对象子女、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要更多地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帮助。

负责人:谢志敏老师。

五、加强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组建由受助学生组成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爱心服务队,定期开展或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并在志愿汇记录学生公益活动时数,帮助受助学生完成公益活动时数承诺。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各学院要注重物质帮助与精神扶持、能力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资助项目实施等时机,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养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六、资助管理科地址和联系方式

旗山校区:行政楼二楼235办公大厅,22867247

仓山校区:5号楼222办公室,83961131

 

 

 附件:绿色通道相关材料.rar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