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学生朋辈的助人意识和助人能力,营造温暖互助、向善向上的班级、宿舍心理环境,决定举办第二十二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班和第十三届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现将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5级全体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和其他年级未经培训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长和校学生朋辈心理辅导中心全体成员。
二、培训时间
2025年10月28日-12月15日。
三、培训安排
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培训目标
(一)提高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等学生朋辈的朋辈心理辅导水平,引导他们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助人意识和助人能力,学会营造温暖集体,在助人和互助中成长。
(二)引导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等学生朋辈学习心理辅导的基础理论和技能,掌握心理危机识别和心理调适的基本技能,使之能够协助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五、培训要求
(一)增强思想认识。得力的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队伍对于夯实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促进学生心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做好组织安排。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学工部统一安排,第二阶段由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负责组织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参加培训,确保每位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都接受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参训,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加培训的,须由辅导员同意并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科批准。
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培训班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对象包括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等学生朋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要提前与讲师团各专题的授课老师联系,协调好授课时间、授课方式、安排好授课地点。讲师课酬从学工部划拨到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专项经费支付。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周末安排集中培训,也可以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培训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三)及时宣传总结。在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要做好培训总结,并及时做好培训班讲师团教师讲座课酬报销工作。要指导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和宿舍心理健康信息员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符合学院实际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附件:1.
第二十二届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员培训班安排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