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申报2018年心理健康特色活动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林斐发布时间:2018-04-04浏览次数:2223

师委学工〔20189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鼓励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培育和打造各具特色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提升学生对学校心理健康文化节的参与度,决定开展2018年心理健康特色活动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校级项目。活动要求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紧紧围绕大学生心理健康主题,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形式生动新颖,具有时代性、趣味性和吸引力,活动展示性强、影响力较大,学生参与面广。

(二)院级项目。活动要求面向本学院学生开展,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与学生素质教育、日常管理、就业创业等各项工作的融合渗透,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与内容,努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精品活动。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学院根据特色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学院基本情况和优势做好申报工作。每个学院均可申报1个校级项目或1个院级项目。请各学院在415日前将《心理健康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以“XX学院心理健康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为名发送到邮箱xgc@fjnu.edu.cn

(二)项目评审。学工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立项校级项目6-8项,每项给予3000元活动经费支持;立项院级项目10-15项,每项给予1000元活动经费支持。

(三)组织实施。学院按照项目既定方案和时间安排组织实施,各项目应于2018520日之前完成。

(四)结项审核。项目结束后学院进行总结并于525日前提交成果(包括活动总结、学生感想、新闻稿、照片、视频、宣传册、PPT等资料)。学工部将组织汇报交流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相应活动经费将在项目审核合格后下拨。

三、其他事项

(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请各学院重视做好本次特色活动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工作品牌,认真设计,积极申报,科学实施。获得立项后,要按要求开展活动,确保活动质量。

(二)学校将立项情况纳入优秀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的评选指标,并择优在今年学校心理健康文化节上进行展示交流。

附件:2018年心理健康特色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