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工〔2021〕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修订)》(闽师研〔2017〕30号)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助管”岗位数和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核定数
学校对各单位本学期“助管”需求计划进行审核,具体核定名额详见附件1。
二、研究生助管工作申请、审核流程
1.系统设岗申请:9月18日前,各设岗单位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https://xgxt.fjnu.edu.cn/login.jsp),通过学生资助-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管岗位负责人设岗申请栏目,填报设岗申请,完成岗位系统填报工作。
2.发布岗位通知:9月18日之前,各单位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助管岗位,须向全校公开发布或委托学生助学管理中心于“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发布招聘通知。请在线填报《研究生助管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表中应详细标明设岗单位、人数、职责范围、工作时间、酬金标准、招聘条件、面试时间(应早于9月25日)、是否需要委托统一发布等,以保证招聘的公开、公平。
3.研究生进行系统申请:9月19-24日,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
4.各单位确定聘用名单并提交相关材料:9月25-30日前,各设岗单位自行确定聘用名单,并通知学生联系辅导员登陆系统完成学院审核,再由设岗单位完成系统审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21-2022学年研究生“助管”汇总表》,各单位可直接由系统导出,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2)《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申请表》,研究生可直接由系统导出,经导师签名、辅导员签名、学院盖章、设岗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各单位统一收齐后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5.系统操作流程:《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助管”操作手册》(附件2)。
三、“助管”津贴发放
每月10日前,设岗单位须对岗位聘任期内研究生“助管”上个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导出考核合格同学的发放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考核月份的津贴。经审核无误后,学工处资助管理办公室会统一到财务处将岗位津贴发放到研究生“助管”的银行账户。
“助管”聘任期内有调整的,设岗单位应及时向学工处备案,并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进行调整。
联系人:李老师,22867247
附件:
2.《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研究生“助管”操作手册》.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4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