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

关于设立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黄晓锋发布时间:2023-07-07浏览次数:1632

师大学工〔2023〕24号

各学院:

为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设立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类型

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

二、岗位设置

(一)工作内容:暑假期间协助学校、学院做好校园安全督导、在宿查寝等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二)工作周期20237-8月。

(三)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暑期留校学生数分配岗位,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

(四)岗位报酬:勤工助学劳务费500/月。待学校9月份正式开学后,与学校各类型岗位勤工助学劳务费一并发放。

三、岗位申请流程

(一)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

1.学院设岗:710日之前,各单位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fjnu.edu.cn),通过“学生资助”→“校级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设岗申请”模块,填报设岗申请,申请岗位名称为“**学院暑期留校本科生助理”。

2.学校审核:711日,学工处将对各单位的设岗内容和岗位数量进行审核。请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负责人及时登入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设岗申请审核结果。  

3.本科生申请:711-712日,申请岗位的本科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校级资助项目”→“勤工助学申请”,选择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相对应的学院暑期留校本科勤工岗位,在线填写提交《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情况登记表》和《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协议书中的工作时间统一填:202371-2023830日。

4.学院审核:714日之前,各学院登录系统,在“岗位负责人勤工助学学生管理”模块完成岗位人选的系统审核。

5.操作流程:《本科生勤工助学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

(二)研究生助管岗位

1.学院设岗:710日之前,各单位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https://xgxt.fjnu.edu.cn),通过“学生资助”→“校级资助项目”→“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管岗位负责人设岗申请”模块,填报设岗申请,申请岗位名称为“**学院暑期留校研究生助理”。

2.学校审核:711日,学工处将对各单位的设岗内容和岗位数量进行审核。请各单位研究生助管岗位负责人及时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设岗申请审核结果。

3.研究生申请:711-712日,申请岗位的研究生登陆“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校级资助项目”→“研究生助管申请”,选择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相对应的学院暑期留校研究生助管岗位。

4.学院审核:714日之前,各学院登录系统,在“研究生助管岗位负责人审核”模块完成岗位人选的系统审核。

5.操作流程:《研究生助管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要切实发挥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作用,强化留校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协助值班辅导员扎实做好暑期留学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帮助留校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共同维护假期校园和谐稳定。

 

附件:1.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专项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2.本科生勤工助学操作手册.rar

3.研究生助管操作手册.rar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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