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助力就业、服务创业、培养人才的支持作用,打造“全链条、一体化”的创业孵化培育体系,围绕“创意—项目—孵化—产出”创业链,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已开展运营的创新创业项目和初创企业,且主要负责人(已注册项目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占股30%以上)为校本部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毕业三年内的我校毕业生。
二、申请时间
2021年9月23日-10月13日
三、入驻地点
(一)旗山校区生活北区F·STAR创客
(二)旗山校区南区许书典大楼一楼
(三)仓山校区14号楼一楼
四、入驻政策
(一)创新创业园对入驻的团队或企业,在入驻期内免费提供网络、空调、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免收房租、水电费。
(二)创新创业园对入驻项目优先提供创业培训指导、配备创业导师等服务,并在申报其他创业支持项目时予以倾斜,进行重点扶持。
五、入驻要求
(一)入驻项目团队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性,市场前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且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入驻项目团队需遵守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开展日常化运行。
(三)入驻项目团队与学校签署《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协议书》,入驻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优先续签。
六、提交材料
(一)《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二)《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
(三)项目计划书一式一份(自拟,标题黑体小二号字体,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行间距28,下同);
(四)项目使用创新创业园场地计划一式一份(自拟);
(五)项目简介(200字左右,自拟)和团队照片2-3张;
(六)项目指导教师推荐信(自拟,需填写导师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且由指导教师手写签名,电子版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交);
(七)营业执照、营业额、专利、股权分配、政府批文、著作、获奖情况等其他鉴定佐证材料(电子版以扫描件PDF格式提交)。
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请各学院汇总申请项目并初审合格后,于10月13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送交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文档以项目为单位打包后重命名为“XX学院2021-2022年入驻创新创业园项目申请材料”发送到fjnucxcy@163.com。联系人:徐志文,联系电话:0591-22867268。
七、遴选方式
学校将组织创新创业教师对各申请项目的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获得入驻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驻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省级“三创”大赛中获奖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此前已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并运行良好的项目;利用优秀科研成果开展商业化、市场化研究地项目;项目成果在农村、社区等基层落地推广且在扶贫攻坚领域获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其他具体指标见《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遴选办法》(附件3)。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充分挖掘、重点动员、认真审核、积极推荐,共同营造更优更浓的创新创业氛围,为学校发展凝聚更高质量、更加充分的就业创业力量。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项目汇总表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福建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