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浏览次数:1104

各学院:

为确保2018届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日期

工作安排

负责单位

522

-6月15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按毕业生离校单的要求,交还公物,医疗证,还清图书,缴清学费,教材费等)

教务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校医院、体育科学学院、各学院

611

学院在智慧就业平台上完成毕业生就业去向登记并提交审核,报送毕业生就业相关佐证材料。研究生的报送安排由研工部另行通知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614

学工处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打印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

研工部

615

学工处、研工部将毕业生就业名单送保卫处户证室

学工处

研工部

保卫处

615

之前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基本情况表、毕业生纪念册、毕业合影照(各一份)按校档案馆的要求制作后,送交学工处,研究生的送交研工部

学工处

研工部

档案馆

各学院

615之前

各学院做好兵役登记,并将兵役登记相关表格报送至武装部征兵办

武装部

各学院

619

各学院报送“已办理离校手续,可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名单”,到学工处、研工部领取毕业生报到证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619

举行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学校办公室、研究生院、研工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学院

620

各学院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签转手续(具体以组织部、校团委通知为准)

组织部、

保卫处、

校团委、

学校办公室、学工处、保卫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各学院

622

举行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24

全体毕业生离校

  

629之前

各学院将本科毕业生档案送交至学工处,研究生档案送交研工部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72

各学院报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本科生报送学工处,研究生报送研工部

学工处

研工部

各学院

  

  

  

学校办公室

2018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