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1730

各学院: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学校对“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进行初评,遴选“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初步人选。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学校将举办“青春在励志中闪耀——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68日晚上18:30

二、评选地点

旗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宏达厅

三、评选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评选主题

青春在励志中闪耀——“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 评选

五、评选方案

(一)评分方案

候选人进行视频展示和现场演讲,视频介绍在2分钟以内和演讲在5分钟以内。总成绩由视频展示、演讲表现、演讲内容三部分组成。具体分数构成:

1.视频展示分(20分):评委对候选人个人介绍的视频进行评分;

2.演讲表现分(3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内容、主题思想进行评分;

3.演讲内容分(50分):评委对候选人的演讲事迹和感染力进行打分。

(二)活动组织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做好候选学生展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候选学生的演讲视频和演讲内容进行指导。

2.抓住机会,做好宣传。请各学院将此次活动作为学生接受励志教育的机会,派1名辅导员带队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场观看学生励志先锋人物评选(安排表详见附件2),并于晚上18:15之前入场完毕。

六、表彰奖励

现场评选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人物10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励志先锋”提名奖5名。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学校将择优推荐若干名同学代表学校参加“福建省励志先锋人物”评选。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初步人选名单.docx

        2.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宏达厅座位图.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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