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8〕17号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校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校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校级学生组织的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相关学生组织新一届的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一)校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旗山校区设助学事务部、勤工助学服务部、受助学生社团管理部、就业信息部、创业服务部、档案管理部、校园招聘部部长各1名,副部长各2-3名;仓山校区设助学事务部、就业事务部部长各1名,副部长各2-3名。
(二)校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
1、会长1名。
2、副会长2-3名。
3、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1名。
4、宣传部、学术部、实践部部长各1名,副部长各1-2名。
(三)校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1、会长1名,副会长3名。
2、学术交流中心、素质拓展中心、办公室、新闻宣传中心、对外联络部主任各1名,副主任各2名。朋辈心理辅导与测量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四)学工处官方微博、微信工作室
主编1名,副主编3-5名。
(五)校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学生工作站
站长1名、副站长2名(旗山、仓山校区各1名);联动协调部、媒体管理部、项目策划部、宣传技术部部长各1名(旗山校区),副部长各3名(其中旗山校区1名、仓山校区2名)。
(六)校易班学生工作站
站长1名(旗山校区),副站长3-4名;行政管理部、媒体技术部、新闻资讯部、项目策划部、数据服务部部长各1名,副部长2-3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面向全日制在校2016级、2017级学生选拔;除特别注明校区的学生组织或岗位面向所在校区学生选拔外,均同时面向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学生选拔;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执行能力,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4、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岗位所需相关特长者优先;
5、无违反校规校纪和不良诚信记录。
(二)部分岗位要求
1、校学生心理健康协会要求心理健康状况良好,乐观、开朗、善于沟通,语言表达能力强;其中学术部、测量部、素拓部要求有相关的心理学理论和技能知识,能策划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官方微博、微信工作室、校学生服务联动协调中心学生工作站、校易班学生工作站要求能熟练运用网络新媒体工具;有较强的编辑、审核能力,思维活跃、有创新意识,积极主动、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学院推荐报名和学生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学院推荐不少于2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干部参与选拔。欢迎全校符合条件、有志于参与学校学生工作的同学踊跃报名参加。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并以“组织名称-姓名”的方式重命名报名表,将电子版于2018年6月10日前发送至xgcxszz2018@outlook.com。
(二)资格审查
各学生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面试采取分岗位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公布人选
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以及岗位志愿等情况,综合确定各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人选,并由学生工作部(处)予以正式发文公布,并按校级学生干部进行管理。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等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竞聘报名表.doc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