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组织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8-06-07浏览次数:13697

各学院:

暑期临近,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申请及确认业务。为了让我校学生能够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确保其在新学年顺利贷款和放款,现将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主要有三个,分别是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国家开发银行。各家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确认流程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方式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通过关注“福建农信社农商行”微信公众号申请;

(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通过关注“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或下载“华安助学”APP申请;

(三)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登陆网站https://sls.cdb.com.cn申请;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申请贷款前,已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预申请步骤的贷款学生,请按以下步骤申请:

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社农商行”(fjrcb96336)→在微银行里点击“助学贷款”→登录系统(帐号为学生身份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遇“X”用“0”代替)→填写贷款申请表→拍照上传资料→银行在线审核→系统生成合同信息,短信通知学生→学生登录手机银行→学“e”贷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即可,学校将在暑期对贷款学生的申请进行高校确认,再由银行放款。

未通过预申请步骤的贷款学生,请按以下步骤申请:

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社农商行” (fjrcb96336)→在微银行点击“助学贷款”→用户注册→填写贷款申请→拍照上传资料→资助中心审核→银行审核→系统生成合同信息,短信通知学生→学生登录手机银行→学“e”贷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即可,学校将在暑期对贷款学生的申请进行高校确认,再由银行放款。

(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因邮储银行首贷方式今年有所变化,具体流程目前尚未公布。如申请该银行生源地贷款,可直接咨询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国家开发银行

福建省内、省外学生,均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附件1)

(四)省外其他银行

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地所属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贷款银行和首贷流程信息,准备好贷款申请材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注意事项

大部分银行已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省行已通知各经办银行不再需要高校提供首贷纸质确认材料。如有个别生源地贷款银行仍然需要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首贷材料,请同学自行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2),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续贷申请或确认流程

(一)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微信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7月1日-7月15日

2.申请流程: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农信社农商行” (fjrcb96336)→微银行点击“助学贷款”→用户登录→贷款申请→续贷申请→点击提交,完成以上步骤即可,学校将在暑期对贷款学生的申请进行高校确认,再由银行放款。

3.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6336。

(二)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微信小程序或APP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6月1日-6月15日

2.申请流程: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关注“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并打开,使用身份证号(手机号)直接登录,密码为原申请网站登陆密码,登录后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系统状态显示为“入学情况确认中”,即完成续贷操作。

若忘记原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若原注册手机号码已变更,可在忘记密码环节选择无法使用该手机,通过人脸识别后更换手机号码。

3.华安保险联系方式:0591-87331025,87330531,87613838。

(三)国家开发银行网上申请流程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同时需要向学校提交指定的个人贷款纸质材料进行系统确认。部分省外国家开发银行将提供两种纸质材料,一种纸质材料提交学校进行系统确认,一种纸质材料提交学校盖章后再由学生返回给生源地当地教育局或银行,方可完成续贷申请。

1.申请时间:6月1日-6月30日

2.网上申请流程:贷款学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需选择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进入页面后点击“新增”,完善“贷款信息新增”中带“*”的字段内容。“续贷声明”需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字数不能少于100个字,否则学校无法审核通过。“贷款金额”、“贷款年限”及“申请原因”需与首贷时填写的内容一致(查阅首贷时贷款信息,可点击“贷款申请”,点击首贷时的学年),“原因描述”不填。填写完毕后,点击最下方“提交”。学校将于近期对所有贷款学生的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在生源地所在银行办理正式的续贷手续。

3.提交纸质材料,第一种是所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必须提供的,第二种是部分省外银行要求学生提供才需要提供。

(1)贷款学生暑期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办理续贷手续,将银行提供的一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带回学校办理高校确认手续。请在材料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生学号、学费加住宿费总和,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

(2)部分省外银行提供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此部分盖章材料的提交方式见第四大点。

4.注意事项:

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两种方式重置密码。

(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找回。可选择登录名或身份证号进行密码找回,或选择根据注册或登录信息维护中填写的密码提示问题及答案进行找回,或选择回答系统问题进行密码找回。

(2)如果无法自行找回密码,请联系办理生源地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老师找回。如还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9559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省外其他银行纸质确认流程

福建省外银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见首贷流程,同时,还需高校纸质盖章确认,即将指定材料提交给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盖章后,再由学生送回生源地当地教育局或银行,方可完成续贷申请。

需要盖章的贷款材料大致有以下两种类型:

1.生源地贷款银行如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生源地贷款确认函》、《高校确认表》等纸质确认材料的,请各学院在相关函件上审核确认贷款学生的学号、专业、年度学费(非学杂费)、年度住宿费、学校账户等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

2.生源地贷款银行并无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的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确认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同学们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2),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公章。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材料类型

1.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

(1)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3)

(2)个人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银行需高校盖章的个人材料附在封面后。

备注:所有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包括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首贷及续贷)需盖章的材料,均按此份格式提交。

2.贷款系统确认材料

(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

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附件4),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

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附件5),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3)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系统确认材料

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6),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个人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按要求填写后附在封面后。

(二)材料提交方式

1.本学期2018年6月15日(周五)前需提交的三份材料:

    (1)《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

    (2)《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

    (3)《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

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学生办事大厅;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3、4、5补充学院信息后,发送至zxgl@fjnu.edu.cn邮箱。

    2.下学期9月10日(周一)前,提交:

    (1)国家开发银行续贷材料:因国家开发银行高校确认材料需待学生暑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申请后方可领取,故国家开发银行的高校确认材料可在下学期开学后提交。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或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电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6补充学院信息后,发送至zxgl@fjnu.edu.cn邮箱。

    (2)所有银行首贷材料:暑期首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新学期到校报到后,需按第四大点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和电子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到账名单》(此名单将在6月6日前发送至各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的QQ邮箱中),督促学生按照每家银行的贷款业务办理时间,完成相关操作。此名单由各家银行提供,可能有部分缺漏,请各学院认真摸底,核查实际贷款学生名单。如有缺漏,可自行在表后添加缺漏学生的相关信息。如学生放弃贷款,可不用再保留此学生名单。

    (二)暑期期间,如有个别同学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首贷和确认手续,请各学院尽量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材料,在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老师值班时送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值班时间届时会公布在学工处网站)。

    (三)各学院离校前,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陌生来电,尤其涉及银行卡号账户问题,要多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进行确认和联系,避免学生家庭因电话、短信诈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续贷只需汇总贷款学生信息,且系统续贷的时间接近学生离校时间,请各学院先与学生确认是否有续贷意愿,将有续贷意愿的学生信息列入《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以便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在暑假期间及时为贷款学生进行高校确认。若暑假期间登记续贷的学生决定放弃贷款,可自行与银行联系放弃贷款事宜。

    (五)闽台专业大三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续贷手续与普通专业学生一致。请按相关银行的要求办理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并及时向学校提交续贷材料。贷款成功后将由银行转入校财务处对公账户,待财务处收费科核实该生无学费欠款的情况下,将此笔贷款转入其个人用于缴纳学费的建行账户。因贷款放款时间较长,为避免耽误缴费时间,建议同学先行筹措赴台学习学费。

    (六)福建师范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帐户信息(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均有独立账户,以上3个学院不使用该账户信息)是贷款银行转入我校抵扣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唯一账户,请各学院告知学生,在填写学校账户信息时要认真核实,仔细填写。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行号:105391005021

    联系方式:0591-22867247

    传真:0591-22867247

    联系人:李老师

    高校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邮政编码:350117

    高校类别:本科院校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doc

         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doc

         3.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需高校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xls

         4.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xls

         5.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xls

         6.福建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