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浏览次数:4284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内院校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96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闽教学〔202027号)有关精神,为促进我校湖北籍应届毕业生更好就业创业,现就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全日制2020届湖北籍(生源地或现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在省内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每人发放2000元求职创业补贴的基础上,每人追加发放补贴1000元。已享受我省原有就业资助政策的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可以再申领本专项补贴提高部分(即1000元)。

(一)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2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按10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程序

(一)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申请时间段为688:001917:00,具体申请程序详见附件1

(二)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程序:6812点前,学生完成申请、学院完成审核,具体申请程序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及时通过校园网、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认真审核,及时公示,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享尽享,将关心关爱落到实处。

    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联系人:翁荔丹,22867436   

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联系人:汪启思,22867247

 

附件:

1.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2.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65

 

 

 

 

 

附件1

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68日至19日)

各学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688:001917:00,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220.160.52.58/),进入“服务平台”,认真阅读“个人注册事项说明”完成注册后进行网上申请。

二、具体申请步骤

1.点击“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2.点击“申请”,填写申请材料(申请类别为“湖北生源毕业生”),保存;

3.点击“提交申请”;

4.其他申请疑问,请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省技工教育中心或各院校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技术问题拨打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联 系 人:游风、苏武;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监督举报电话:0591-8756703

省技工教育中心

联 系 人:洪本龙;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监督举报电话:0591-87279387

公共服务网技术咨询电话:0591-87540939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发放统计表》(一式一份,详见表1,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打印)。

(二)时间地点

68日前,各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完成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服务平台”申请,618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汇总发送fjnubys@163.com,主题备注为“**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统计表”,将报送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旗山校区行政楼2楼学生办事大厅)。

 

1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设区市就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发放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学院名称

本届毕业

生总数

申请人数

性别

学历

研究生

本科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学校学生资助经费资助项目申请程序

一、申请流程

学生申请→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学校发放。

(一)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填写《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申请表》,经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公布名单,并将补助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财务处登记的建行卡中。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申请表》(一式一份,详见下表2,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打印);

2.2020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信息核对表》(一式一份,详见下表3,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3.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资助人选推荐公示(一式一份,学院自行公示)。

(二)时间地点

6812点前,学生完成申请,学院完成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并提交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并公示。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填写附件表格,经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后,请各学院将报送材料的纸质版送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2楼学生办事大厅),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zxgl@fjnu.edu.cn,主题备注为“**学院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信息”。

2.学生工作部(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部(处)公布名单。

 

2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

申请表

 

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学生类别

(填本科或

研究生)

 

籍贯

 

 

 

 

 

生源地

 

家庭

地址

 

现户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是否“定向

就业”

 

本人建行卡号

 

开户行和

联行号

 

学院

评议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校

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1、请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否则将不列为侯选资助学生;

          2、学院评议意见、学校意见主要是针对学生生源地、现户籍所在地等情况;

          3、本表需交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底,一份提交学校。


3

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项目)

信息核对表

学院(盖章):

序号

学院

学生类别

(填本科或研究生)

学号

姓名

学生本人银行卡信息

金额

建行卡号

开户行和联行号

 







 

 







 

 







 

 







 

 







 

 

合计

大写:
 
(小写:¥0

经办人(辅导员)确认以上信息无误后,签名:

单位意见

领导签字:            盖章:     
                                                       
       

注: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由财务处负责收集、登记和修改,如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有变动更请及时到旗山校区行政办公楼1楼财务处大厅收费管理科登记修改。核对以上个人信息是为了匹配财务处登记的学生缴纳学费的建行卡号,以便相关经费准确发放,请务必认真核实。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底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