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做好“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林子鸿发布时间:2020-06-19浏览次数:4289

师大学工〔2020〕21

各学院(学部):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9-2022年“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资助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每学年资助1002019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学院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每生5000元。如符合连续资助条件,在项目期限内(2019-2022年)可连续资助四年至学生本科毕业。

二、资助条件

(一)首次资助学生对象及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经福建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思想积极上进,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志愿者和公益活动,承诺本学年参加公益活动不少于60小时;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一年级学生主要参考第一学期成绩,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如兜底五类学生可对成绩要求适当放宽);

5.福建省内学生优先(根据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相关协议精神)。

(二)连续资助学生条件

1.上一学年获得“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资格;

2.仍然符合“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资助条件者;

3.至少获得一项院级及以上荣誉或者在院级及以上各类比赛中获奖者;

4.上一学年参加公益活动不少于60小时。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奖助:

1.上一学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者;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

3.生活不节俭,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4.中途退学、休学者;

5.家庭经济条件好转,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

三、申请审批流程

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复核并公示→兴业银行审批。系统操作流程请到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填写《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申请表》,注意“平均成绩”填写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对应的百分制分数,“综合测评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填写格式为“排名/总人数”,:“40/100”,属于优先对象将具体所获荣誉填入“优先条件”一栏。经班级评议、年级审核、学院审核并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办公室。

2.学生工作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工作处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兴业银行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注意表格底下相关备注,学院审核后打印)。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兴业银用于行制作银行卡,复印时按原件尺寸,不可放大或缩小,在身份证上用铅笔备注姓名和联系方式)。

3.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登记《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详见附件2);未有兴业银行卡学生登记《兴业银行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详见附件3,只需录入客户姓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证件到期日期、国籍、性别、电话号码(必须为学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地址(要求按身份证填写)、邮编(身份证地址所在地邮编)、发证机关(根据身份证选择)]。《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兴业银行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无需报送纸质版表格,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xgl@fjnu.edu.cn,主题备注“**学院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材料”。

(二)时间地点

630日前,请各学院将材料送交至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学生办事大厅)。

联系人:陈媛媛、汪启思,22867247


附件: 

1.兴业银行兴公益慈善助学金学院名额分配表.docx

2.已有兴业银行卡学生信息表(电子版).xlsx

3.兴业银行单位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电子版).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