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学工〔2023〕3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切实保障学生利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两大责任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23〕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保对象
我校预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和延毕本科生)、全体研究生(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毕研究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在我校交流学习学生。
二、名单报送要求
(一)海外留学生、港澳台寄读学生统一由海外教育学院报送;
(二)转专业学生由现所在学院报送;
(三)休学学生由原所在学院报送。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前,将《学院2023-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名单》(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请务必确认身份证号的准确性,建议从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导出核对),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旗山校区行政楼235办公室或仓山校区26号楼306办公室。名单应按照本科生(2020、2021、2022、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博士)、交流生的顺序排列(须在同一个EXCEL工作表中)。
同时,将电子版以“学院名称+2023-2024学年校方责任险名单”命名后发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
联系人:黄晓锋老师,22867422。
附件:学院2023-2024学年校园方责任险投保名单.xls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年9月28日